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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儿图书室读者管理制度

  • 发布时间:2018-01-01 11:01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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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静宁县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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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阅读次数:6515次

少儿图书室读者管理制度

1、读者必须遵守纪律,维护公共秩序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爱护书籍,不得大声喧哗,保持室内安静,自觉排队借还图书。

2、正确使用自助借还机,不得破坏设施设备,不得破坏图书及IFRD标签。

3、凡借出去的图书,因个人原因损坏图书的一律按照原价2倍赔偿;损坏图书IFRD标签和条码标签的,每损坏一例,罚款10元。

4、对不服从赔偿及罚款处理的读者,在读者押金中扣除,并注销借书证。再不得在图书馆借阅图书。

5、如有疑问可向工作人员询问。

望读者知晓,妥善保护好图书及图书标签,快乐阅读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1月1日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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